日前,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通报“蛋白固体饮料”事件调查处置情况,廖某*夫妇经营的永兴县爱婴坊母婴店将“倍氨敏”蛋白固体饮料宣称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涉嫌虚假宣传,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目前,永兴县已依法依程序免去李建*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员、副局长职务,免去曹石顺的市场秩序监督管理股长职务。
这个通报回应了公众最关心的三个话题,仍需厘清相关问题。其一,受害者情况如何?通报称,经市级医疗专家集体综合评估,5名儿童不同程度存在营养不良、体重偏轻、身高偏矮、维生素D3摄入不足等情况,但头围均在正常值范围。所谓的“头围均在正常值范围”,是否经得起推敲?特别是营养不良、体重偏轻、身高偏矮、维生素D3摄入不足等问题,如何解决?
为此,开展“一对一”人文关怀和营养指导之外,更要调集优质医疗资源,尽全力救治受害者,最大程度恢复孩子的健康。同时,建立长期的跟踪机制,不能等到新闻热度退去了,就对受害的孩子和家长不管不问。
其二,如何处理涉事母婴店?目前,涉事的永兴县爱婴坊母婴店已暂停营业,调查组将进一步深入调查,对有关当事人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固体饮料是普通食品,不是婴幼儿配方乳粉,更不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其蛋白质和营养素含量远低于婴幼儿配方乳粉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把固体饮料当奶粉卖,坑害孩子成长,性质恶劣,被依法严惩咎由自取。问题是,这种现象是不是一种潜规则?
受畸形利益驱动,一些商家热衷于夸大其词,汲汲于虚假宣传,把零效果说成有效果,把小效果说成大效果,此前报道有一个细节,一名导购称固体奶粉是牛奶的另外一个简称。当家长发现不对劲,导购则声称是家长给孩子喝的量不够,要加大服用量。虚假宣传赚取不义之财,这样的导购有多少?这样的商家有多少?这样的经营者有多少?
其三,如何防范类似事件重现?郴州市有关部门表示,将举一反三,深刻汲取教训,强化食品安全宣传,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公共事件出现之后,举一反三是个常见词,成了一种常用表达。而真正变口号为决心、为行动,“举一反三”才有意义。事实上,当地不止一次出现固体饮料冒充奶粉卖的事件,如果有关部门一开始就举一反三,也许就不会如此被动。
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两名官员被免职,并不冤枉。国家对食品安全领域一向紧抓不放,特别是奶粉领域更是下大力气,各地有关监管部门一定尽心再尽心,尽力再尽力,真正做到依法履职尽责,切实规范有关经营销售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坚决打击、严肃查处。
根据食品安全法,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属于特殊食品,在我国实行严格注册管理和出厂批批检验。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选购消费提示可知,截至年5月13日,通过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审批的配方食品有48个。“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是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使用的一类特殊食品”,这提醒医生要守住职业底线,也提醒家长须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选购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查看标签标识、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注意适宜人群提示。
竭尽全力地保护儿童健康成长,我们责无旁贷,不容出现任何闪失。永兴这起事件之所以引发轩然大波,就在于它触碰了全社会底线。如果婴幼儿遭受伤害,影响的不只是婴幼儿,还是一个个家庭、国家的未来。正因如此,对孩子呵护必须万无一失,对伤害孩子的行为必须零容忍。
延伸阅读:
市场监管总局就郴州大头娃娃事件发声,涉事医生停职一年
固体饮料却冒充奶粉对外出售,导致湖南再现“大头娃娃”?对此,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要求湖南省市场监管部门对涉事商家进行彻查,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
近日,郴州永兴县多名患者家长发现自己孩子身体出现湿疹,体重严重下降,头骨畸形酷似“大头娃娃”。经医院检查后发现,这些孩子普遍存在维生素D缺乏、发育迟缓等症状,并依此诊断为佝偻病。据报道,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爱婴坊母婴店打着“防过敏”“高营养”的幌子,将一款固体饮料冒充特医食品销售给牛奶过敏儿童,虚假宣传特殊功能,涉嫌消费欺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昨晚要求严查普通食品冒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违法行为。
另据报道,13日湖南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委回应此事的处理进展,将事件定性为虚假宣传,已对涉事企业下达处罚决定书;医院按退一赔三的方式向受害者家属赔偿,已安排患儿进行体检,涉事医生停职一年。
针对郴州“大头娃娃”事件,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出消费提示
据媒体报道,湖南省有母婴店将固体饮料冒充奶粉对外出售,导致再现“大头娃娃”。继昨晚发出“彻查令”后,5月1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再次发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选购消费提示,消费者应严格按照医生或临床营养师的指导意见选购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近日,有媒体报道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爱婴坊母婴店将一款固体饮料冒充特医食品销售给牛奶过敏儿童,虚假宣传特殊功能,涉嫌消费欺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昨晚提出要求,严查普通食品冒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违法行为。
消费者到底该如何正确选购和使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对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出特别提示。
一、什么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是指为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者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者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包括适用于0月龄至12月龄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和适用于1岁以上人群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我国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实行严格的注册审批管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作用,不得宣称保健功能。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需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的指导下使用。
二、如何选购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消费者应严格按照医生或临床营养师的指导意见选购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购买时要看清楚产品标签标示内容。
一看产品名称。
产品标签上标示的产品名称应为产品注册批准的名称,如×××特殊医学用途全营养配方食品(粉)、×××特殊医学用途婴儿无乳糖配方食品(粉)、×××特殊医学用途婴儿氨基酸配方食品(粉)等。
二看产品注册信息。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必须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注册。合法的产品标签上会标注产品注册号,格式为“国食注字TY+8位数字”。还可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的“服务”板块中的“特殊食品信息查询”中查询核实已获批的注册产品信息。没有标注产品注册号的或者查询不到相关信息的,千万不要购买。
三看适宜人群。
合法正规产品标签中应明确标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类别和适用人群。如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的类别(适用人群)有:无乳糖或低乳糖配方(乳糖不耐受婴儿)、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乳蛋白过敏高风险婴儿)、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或氨基酸配方(食物蛋白过敏婴儿)、早产/低出生体重婴儿配方(早产/低出生体重儿)、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氨基酸代谢障碍婴儿)和母乳营养补充剂(早产/低出生体重儿)。
四看贮存条件和保质期。
产品标签上都会标注产品贮存条件,特别是提示开封后贮存条件。消费者要根据家庭所能具备的贮存条件购买相应产品。要购买保质期内产品,优先选择生产日期距购买日期较近的产品。
三、如何使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重要的事情重复讲,消费者不能自行决定购买使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一定要在医生或者临床营养师指导下使用。
购买产品后要重点阅读掌握标签上标示的食用方法和使用说明,了解如果配置和使用不当可能引起的健康危害警示说明。使用过程中如出现不适症状,或未达到预期效果,应及时向医生或者临床营养师咨询。
四、什么是固体饮料?如何区分固体饮料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固体饮料是用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等加工制成的粉末状、颗粒状或块状,供冲调或冲泡饮用的普通食品。其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标签和说明书等不需要产品注册审批,不能为特殊医学状况人群提供营养支持,不能标示适用人群,也不需要在医生和临床营养师指导下使用。
如果用固体饮料替代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长期食用,会对身体健康造成危害。
来源:综合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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