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和“舞”其实异曲同工
[新闻回放] 据《河南商报》昨道,针对教育部提出推广校园集体舞,有人提出,就河南实际情况而言,与其在校园里推广华尔兹,倒不如推广少林功夫。因为,河南是武术之乡。武术在河南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华尔兹不容易受到全体青少年的喜爱;武术更能强身健体。教育部提出推广校园集体舞之后,引起一番是否引发早恋的争论。如今,在河南又出现是“练武”还是“练舞”之争。其实,体育运动的形式与内容是表,体育运动是手段,通过体育运动达到学生健身强体是目的。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有一个原则性的要求,与课外体育活动相结合,配合体育课教学,但保证学生平均每个学习日有1小时体育锻炼时间是硬性规定。“武”和“舞”本来是音同意不同,但在保证“每个学习日有1小时体育锻炼时间”上有着“异曲同工”之效,在“阳光体育”的照耀下,让“武”与“舞”音同意也同。“武”“舞”之争的焦点在于———一方观点是,校园集体舞能“增强青少年体质、提高审美情趣”;另一方认为,“华尔兹固然美,但可能水土不服”,不如“推广武术更切合河南的地域实际”,现在的男孩子很多过于文弱、阴柔,武术能培养他们的阳刚之气,让他们看起来挺拔有力……其实,如此观点都忽略了“武”与“舞”的真正用意。因为,要保证“阳光体育”不会流于形式,提供更多的体育活动内容才是基础与前提。课间广播操、校园集体舞、少林功夫,甚至根据地方的运动传统辅之更多的可选择的体育运动项目岂不更好?“武”与“舞”之争,是对学校运动项目的教条化,练武为何要排斥练舞?练舞为何排斥练武?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武”和“舞”的长短之争,而在于如何以学生乐意接受的体育运动来激发学生的运动热情,突破应付性、被动式体育运动的禁锢,让孩子们沐浴“阳光体育”快乐健康地成长。□冬雪草